春节前,很多人因为疫情,而退了机票,但是国航、东航等对1月24日前退票者收取的手续费,不进行补退,很多人损失几百,甚至几千元。受损失者,是应该自认倒霉还是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什么具体的好建议?
谢邀,这种不可抗拒的災害,一是按约定的合同条款办理,民航退票,按平常退票规定(即合同式约定条款)办理,这次疫情,很特殊,即以国家宣布民航,火車等一律佇运,可以退票的时限办理,因此就会出现先退於文件前的,就有所损失,文件后的,就获全额退款了。
谢谢邀请。
民航局下发通知1.24日前订票的可以免费退票,具体详情,可浏览民航局官方文件。
若航空公司不执行相关规定,可向12315消协或者是民航局投诉。
民航问题,凡事先与航司联系沟通,若沟通无果,则用以上方式,若以上方式仍无用,则最后只能起诉。
各行各业,维权是个麻烦的事情,费事费力甚至费金钱。至于你所说的问题,有且只有以上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不过还有另一种方式,电视台曝光,效果如何,试过才知道,但估计也是一个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