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轮车是国家批造的,老百姓用自己血汉钱买到手是奔跑小康生活的,尤其是六十岁以上老人,他们青壮年时吃尽了苦头,大多数老龄人买不起自动轿车,有的学理论考试难过关,算了,买辆小四轮电动车接送孙子孙女上学方便,也好让儿子媳妇上班、打工安心。交警管理可以,给他她们招接起来训练发老年人代步驾驶员证书,在规定的路线上安全行驶。这样不就能解决人权老年人的正当权益吗?……。
三年过度期期间是需要安装电动车车牌上路的,以山东省菏泽市为例
2018年8月份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超标两轮电动车过渡期为三年:2018年08月-2021年08月!2018年08月之前购买的两轮电动车可以去交警队免费安装车牌,免费安装车牌时间为2018年08月-2018年12月31号,过后是要缴费安装车牌的;2018年08月后购买的超标两轮电动车是不能上牌的!
2019年1月1号开始两轮电车未安装车牌的电动车是不能上路的!
至于三轮四轮电动车,不管你超不超标,在2019年1月1号开始市区禁行,范围:南-南外环,北-北外环,西-昆明路,东-上海路!有残疾证、送快递、运输海鲜蔬菜等三轮四轮车辆是可以向交警队申请办证的
两轮电动车国标为:整车不超过55公斤,有脚踏板的
国家应该重视老人出行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不能取缔。如果真设置三年过渡期,可以厂家回收,慢慢淘汰,生产达标的适合老年人使用的代步车,老百姓会非常欢迎和支持的。
老年代步车应凭老年证办理牌照和驾使证办理,他们应属于特殊人群,应和残极人一样特殊对待。对于不是六十岁以上的青壮年人架使老年代步车的人他们才是制造危险事故混水摸鱼偷机取巧危害交通的始作甬者,望政府订立交通法规严惩这部分人群。建立一个祥合温心顺畅安全的交通环境,到了壮士断腕下决心的时侯了,对于这部分人不能手软!!!
我始终不明白为啥电动车非要个踏板?也就是脚蹬子?摩托车咋不安一个呢?难道是害怕到动车没电的时候车主让交警推车?谁的车谁自己没数?没电自己想办法!为啥要个脚蹬子?非常碍事碰腿还有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