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地下车位没有产权,开发商以租代购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停车,合理吗?

地下车位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是单独由开发商列支的吗?还是计在全体业主建安成本里?这是关键!属于前者,业主该出资有偿使用;若属后者,这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至多收取适当的管理维护费用。

他们连不合法都不放在眼里,还会在乎合理不合理?不合理又怎么样?

我所在的小区,一个地下车位20多万,物业(和开发商一个公司)变着法卖车位,但买的人很少。很多业主把车停在便道上,或者公路边上,因为小区比较偏僻,门口马路是一条没有修好的断头路,能停车的地方很多!

可惜好景不长,过了一段时间,马路边上装了一排排的石墩子,便道上也装了一排隔离桩。没办法大家只能往远处停,谁能想到,一条没修好的断头路,交警天天来贴条,一天不带休息的,而且早上六点多就开始贴了。我在这个城市生活十年了,从来没见过这么敬业的交警。

这些是怎么回事,大家心知肚明,合理吗?

不合理怎么办?打官司?

在中国有两句话,第一句是:你告我去吧!第二句是:你可以走司法程序。假如你用尽全力与这些不合理现象做斗争,最终的结果,就是听到这两句话中的一句。

使用权车位目前常用的合同有两种,一种叫长租协议,国家规定最长租期是二十年,所以协议上只能写二十年,然后在注明送你二十年或者三十年,这种就是长租协议。另一种是使用权转让协议,就是开发商把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业主,注明该车位的使用权期限与你地上建筑的使用期限一致。这两种如果你想单独把车位转让,必须通过物业签署三方协议,把车位的使用权人变更就可以了。产权车位么,就跟买房子一样的程序。

地下车位开发商一是没有单独计算容积率,土地占用依附于地上建筑物,那么土地费用也依附于地上建筑,单独计算容积率的归开发商所有。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属于谁地下车位就属于谁,小区的土地属于业主共有,地下车位当然属于业主共有。二是地下车位一般都没有单独计算建安成本,其建安成本是和所有建筑工程一起计算建安成本的,建安成本是计算房价的主要组成部分,地下车位的建安成本已随着专有部分的买卖转移给全体业主,所以说地下车位理所当然的归业主共有。如果建安成本是单独计算的那就归开发商所有。

2021-11-04

202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