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的成本是业主承担的为何业主却要花钱买?还没有发票?

人防车位是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由开发商建设的,如果开发商没有把人防车位的建设成本计入公摊面积的话,收益权归开发商。但开发商基本上都是逐利的,不把成本计入公摊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人防车位的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同时人防车位的产权属于国家,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业主最多享有使用权。同时根据法无明确即可为原则《国防法》及《防空法》未明确规定人防车位使用权不能销售,所以可以购买使用权,但不能销售产权,也不能办理产权证。但如果购买的是使用权的话,就要有对应的发票,如果没有发票就可以起诉。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可知,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如果你能确定人防车位的建设成本已经分摊到了小区全体业主,恭喜你,你居住的小区以后会有源源不断的公共收益来完善小区环境和更新配套设施!

已经分摊了的小区物业建设成本,产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出售,如果发现建设单位违规出售,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已经购买的,今后如遇纠纷会遭受经济损失!

2021-11-20

202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