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无产权的车位可以买卖吗?合法吗?受法律保护吗?

提问很好。我是实体经济守望者,我选择回答。

请问无产权的车位可以买卖吗?合法吗?受法律保护吗?

一、无产权的车位可以以双方签定长期租赁协议的方式交易。所以开发商在协议中会写明,由开发商把车位租给业主十年,一次性收取业主十年的租赁费用(实际指我们理解的购买车位款),十年后,由该业主自由使用该车位,不再交租赁费用,且业主可以一直继续使用。

二、合法。业主若想卖车位可以通过内部转让并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租赁的形式订立协议条款。

由于业主和开发商属私下交易,和房产局无关,便没有监管。协议是开发商拟定的,条款肯定会倾向于开发商。所以买家要把眼睛擦亮点,看清楚再签,并不是说开发商一定会骗你,但至少要做到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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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人防车位不准买卖,出租使用的期限不准超过三年。

如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住建局《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十六条将”人防设施”列为向全体业主移交的共用设施移交全体业主共有。

广东省惠州市几个开发商主动将地下人防工程车位在《惠州日报》刊发声明,地下人防车位无偿移交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所得收益归属全体业主共有,主要收益用于人防工程维护,就是说,人防车位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出租(不免费使用,出租收益不归开发商也不归物业公司)

地下人防车位国家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到底归谁?(各省有各省的规定,还有的就没有明确规定)

一、那就看各方谁争取的比较强列?你业主自己不去要,没有哪个机构会主动給你。

二、看各方引用的法律条文对谁有利,法律条文引用错了,就可能得不到,这也是全国关于人防车位判归不一致的原因。有的判归全体业主共有,有的判归开发商的原因。(很多律师也不是了解更多的人防工程各项法规的)

1、如果引用公摊法规,业主得不到的几率在70%;

2、如果引用谁投资谁收益(业主是最终的投资者),业主获得比率在50%;

3、如果引用公共场所,业主获胜率在80%以上;

4、如果引用应该移交业主的共用设施,获胜率70%;

5、如果引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权证》,业主获胜率50%,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的,业主获胜率80%;

6、引用《物业管理条例》人防工程车位不准出售、出租不准超过三年的,业主获胜率80%(有几个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人防工程管理单位为业主委员会)

2021-11-20

202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