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还没有出售地下停车位,却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这样合理吗?

整个小区只有我们楼对应的地下车位还未出售,但是现在物业却只允许在小区里买了地下停车位或者租了地下停车位的业主才可以开车进入小区,所以我们是不允许开车进入小区的,如果非要进,就必须扣押驾驶证行驶证而且他们还要连人带车一起拍个照才能临时进入,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我们业主该怎么办?

谢邀!这种情况是有问题的。小区的停车位是要优先用于小区业主购买或销售的。关于您所在的楼对应的停车位,开发商不销售或不对外出租是什么原因呢?

另外,需要注意,这些所谓的停车位究竟是属于开发商的,还是属于小区共有的,还是属于人防,还是属于占用的公共空间,您也可以进一步去核实下。您可以通过向规划部门申请下您所在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拿到这些文件后,可以对停车位这一块具体核实下。

我看了几点问题。

你所谓的进入小区,是进入地面?还是进入地下车库??

现代很多小区设计人车分流后,是不允许车辆在小区地面上停的,可以说不管是你还是买了车位的,都不允许地面进入小区的。

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的,肯定都需要扣押证件的,希望你快进快出,毕竟地面人流多不管你谁的车出了问题要追责的。

如果你说的是地下车库,你楼下的未出售,不影响你买其他位置啊。。

你没有买车位,也就意味着你的车没有在小区登记备案,你这想大摇大摆开进去有点过分了。。登记备案一下进入,我觉得也不算很过分,毕竟做事做的细致也不是坏事。

当然这只是两种情况,其他情况另当别论。。

这个情况,在大部分小区都有出现。

小区地下停车场,就是为小区业主停车方便而建的,它服务的目标是大部分业主。物业公司只是应小区业主委托管理小区车位。至于管理方法,可有物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或者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制定。物业不许未买、租车位业主车辆进入,留置车辆行驶证,是不合适的,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对于小区内的地下停车位,无论是产权车位、共有车位,还是人防车位,一个聪明的物业人都会最大限度的利用好,增加对小区物业费用的收入,只有那些目光短浅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他们浪费社会资源,加剧小区业主停车难的问题,经过业主的醒悟和维权、再有政府部门的对问题的重视,相信今后会得到积极妥善处理的。

现在的小区,好多都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管理,业主处于被动地位,是弱势群体,最好的方法是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行驶对小区的管理权!让强权、霸权从小区驱赶走,才有和谐家园、幸福快乐的生活!

看了你的描述,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但确实现实生活中存在,首先我们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存在这种情况?

1、大一点的楼盘一般分期造、分期卖、分期交房。开发商卖车位最佳时点是每期交房前或交房后一至两个月。交房前卖车位,大家容易理解。楼盘只要销售得七七八八,交房前把业主集中起来卖车位,既可以早点回笼资金,又可以保证交房后业主有序进入小区。交房后为什么要尽快处理车位?因为处理的越晚,开发商至少会损失车位停泊费,并且带来的就是业主无序进入小区。

2、题主可能是一期之后的产品。房子已交,但开发商却未销售对应你这一期的车位。这肯定是某个环节出了问题,这个不太好判断。一种情况是这期的地下车库工程未完工或质量出了什么问题;又或者这期楼盘卖得不好,业主积累太少,现在车位卖不出好价钱;也有可能和物业交接手续沒谈妥等;导致车位未出售。

3、前面已述,交房后仍不出售车位。业主进入小区停车肯定是无序的。如果再加上你小区地面停车位不足的话,小车到处乱停,肯定会影响前期已入住业主。这种时候,物业极可能一刀切,就不允许你们这一期的业主开车进小区啦!

4、物业这种做法,前期的业主应该是没多大意见的,还有可能赞成。对开发商来说,也是默许的。因为这样拦住你们,给你们制造一些不便,后期推售车位的时候你们可以买得积极一些。

现在问题来了,这明显是开发商的错,却要你们小业主承担,肯定是不合理的。我个人猜测,这种情况不会延续好长时间,因为这对开发商和物业都是损失。如果时间长得话,你们这一期的业主,可以团结起来,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这个问题其实还是容易解决。只要开发商同意把你们楼盘对应的地下车库划为临停区即可!

谢谢关注,答疑解惑,以备不时之需!

大家好,我是地产经济观察

个人认为,这件事更多的是协调、沟通的问题,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的行为肯定是不合理的,合法性的话,很难认定,需要查看物业管理合同。

新小区交付两年内,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一般为开发企业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合同中一般不会对车位管理方案有明确的规定。看问题中的描述,小区应该还是分期开发,这个时候也没有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资格,所以违法行为的认定还是比较难的。

解决问题的出路还在于沟通与协商。

出现这种情况肯定也不是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的本意,他们的最终目的也是车位的顺利销售、社区的规范有序。

可以与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协商为楼座业主在车位未出售前单独划定停车区域,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

如果是因为工程未完工、或者未验收合格的原因,可以划定地上车位或者其他楼座车位临时停车;

2021-11-20

202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