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说法称“小区车位归业主所有”,为什么停车还要收费?

公共车位归业主所有,没有得到授权,个人无私自占用的权利,更没有用了不付费的道理。

提这一小区公共类问题的人里面的大多数,在说辞中曾偷换了概念

公共车位归“业主″所有,“业主″这个词儿是人的复数,是指以户为单位、小区所有的房屋拥有人,而不是特指某一个数个有名有姓的房屋拥有人。好多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猛然一看就被带到沟里了。公共所有不是个人占有。

小区里面的公共车位,分地面和地下两种。无论哪一种,这些车位都应该有组织地分配使用。很显然,这些公共车位数量比户数少,如果等于或者超过,那么每家分一个,矛盾也无没有多少。

在前期物业管理过程中,由于入住户数少,业主的车可以随到随停,物业公司正常收取管理费,并不多加干涉或指定车位,这就给一些业主造成的错觉:想停哪个车位就停哪个车位,其理由是公共车位归业主所有,我是业主,我可以随便停,物业公司\其他业主管不着。

公共车位在小区里数量绝对有限。绝大多数小区公共车位在几十到一两百个之间。少数小区也许根本就没有。因为有的小区因为设计是人车分流,没有一个地面停车位,地库全是人防或者是产权车位。这种设计跟开发公司的设计思路和当地的法规要求有关。

如果业主很在乎车位这个问题,那就应该在购房时详细了解清楚,谨慎签订购房合同。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增加租用或购买车位的约定,不然到了入住之后再提这个问题,就是缘木求鱼,不是说做不到而是说可能性不会很大,总之受制于多种因素。

更有离谱的业主,自己买房时不考虑车位问题。入住以后,在车位紧张的情况下,居然要求物业公司必须解决车位,不然不缴物业费。

总共就数十个公共车位,却已都有人陆续租用,业主之前自己没有考虑购买或者租用车位,你让物业怎么解决?难道把开发商没卖出去的车位抢一个给你?

随着入住率的提高,公共车位僧多粥少的局面一定会出现。如果物业公司不加以管理引导,小区里面就会出现抢车位现象。业主之间关于停车问题的矛盾就会出现,争吵、打架现象都会出现。

大多数的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都会约定车辆管理方式。对于公共车位大多数都是采取收费管理方式。

前面说了小区公共车位数量不会很多,可能约占总户数的20%左右,或者更低。我们就以这个比例来举例。也就是说五户业主才摊到一个车位。按照车辆管理方案,对于公共车位收取停车费,在扣除了必要的管理成本之后,其收益用于所有业主,这是相对公平的。

为什么公平?要知道小区的公共车位属于广大业主所有,但并不是属于有车业主所有!绝大多数小区都有业主并未购置车辆。如果不实行收费管理,对于这些未购车业主来说,他们所共有停车的权益被有车业主白白侵占!这是违反公平原则的。

如果小区大多数业主对公共车位使用收费有不同想法,那就可以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实行免费管理,只要解决了车辆管理费的出处,物业公司该同意的。

那么如何保障没有车的业主的权益呢?保证权益首先一条:必须是公平。笔者有一个建议,前面例子说五户人家才摊到一个车位。那么,这五户抽签,按一户免费使用一年方式轮流使用。至于中签的业主是停车,还是出租给别人,都由当年使用人决定。当然也可以支一张麻将桌,可以整年空着车位晒太阳。

至于其余四户怎么办?特别是有车的业主,那就要将自己的车停到小区外,要不然花高价租个车位。

行不行?

只要不牵扯到产权的停车位。业主停车应该都是免费的。物业只是收取管理费。现在的物业基本上也都是以停车管理费的名义进行收取。如果对物业收取停车费有意见。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权利让物业进行调整。据不调整的可以联名弹劾物业。

现实中的情况与理想差距还是很大。业主委员会的人大部分都会获得物业给与的好处。然后他们就是一伙儿的了。最终权益受损的还是业主委员会以外的普通业主。唯一能让业主获得正当合法权益的途径就是,希望有一天国家取消物业公司。然后由小区业主推荐人选轮流进行物业管理。

小区的车位按性质种类可分为:地下车位、地上车位、人防车位这三种。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随着汽车的需求和拥有量越来越大,车位显得更为宝贵,已到了一位难求的紧张局面,因而车位就自然成了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特别是小区的地面公共车位更具有争议性。

很多业主认为,既然我们是小区的主人,对小区的一切都有权享受。自己买的房子,有公共分摊的相应面积,自己在小区的公共车位上停车还要交车位费,觉得很不公平,心感不爽!既然你明白到小区的公共车位有你家的分摊面积,那你有想过你的邻居也同样有相应的分摊面积吗?

各位业主要明白:小区的地面公共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并不是归【有车的业主共有】更不是【所有的车位都归全体业主共有】

分清楚这些概念后心里就不会郁闷了,既然小区的公共车位人人都有份的,那仅让有车的业主占用了小区地面的公共车位资源,对暂时没车及已购买了开发商车位的业主是很不公平、很不公正的。

小区的资源应共享,但没车的业主暂时是享受不到哦,虽然有些业主现在是没车,或是暂时没经济能力,或是暂不需要,并不等于将来没有车,更不能以没车而剥夺这些业主享受小区公共车位的权利。他们也可以用其它方式去占一个公共车位的哦,对吧。

若小区的公共车位数量足够每户一个,可完全免费使用公共车位,在公平的情况下,公共车位资源利用已最大化了,但在小区的公共车位数量极其有限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业主们为争车位而产生矛盾;也为了小区车位的有序使用与管理;更是对暂时无车业主及已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体现公平公正,因而很有必要对小区公共车位进行收费有偿使用。

由业委会草拟《关于小区公共车位的有偿使用及管理的方案》,交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车位的使用方式,租金,使用周期,车位的管理及管理费等,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后再由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去实施此项工作。

所收的公共车位费用,除了给物业公司适当的车位管理费外,余下的作为小区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委会财务代管,收支明细要定期公布,可列入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小区的储备金,也可由业主大会决定另作使用。

2021-11-22

202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