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上买快餐没配筷子索要10万精神损失费?这是惩罚还是刁难?

动车上买快餐没配筷子,索要一双筷子很正常,索要10万精神损失费,这个问题要不是编造的话,这就不是简单的惩罚和刁难了,最起码是讹诈,要是再有威胁的情节,涉及这么大的数额,认定个敲诈勒索罪也是可以的。

奇怪买餐者这么大脑洞,一双筷子而已,没有的话,可以向餐车或服务员要一双呀,何必要闹到索要精神损失费上,还10万元?再说这个精神损失费怎么要?自己要人家肯定不给,走司法途径肯定得提起诉讼。虽然每个人都享有诉讼的权利,但也不是事无大小都能立案,就这个事情,一盒快餐因为没有筷子就被索要10万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我认为根本不可能立案,假如侥幸立案了,最后的宣判也是不予支持驳回请求。

因为动车上的饭菜比外面贵,所以这件事情大概率是买餐者买的有些后悔,恰好发现没有筷子,正好抓住这个借口问责,但赔一双筷子或选择退餐都问题不大,提出10万元精神损失费就有些牵强附会了,中间要再撒泼耍赖或带有语言和行为上的威胁,只要报警,最码是讹诈,甚至就构成敲诈勒索罪。

所以说,生活当中事有大小对错,不要任何事情都学别人索赔,人家有可能是有理有据的合法权益,到你这里可能就是无理取闹,轻则丢人现眼,严重的也许能戴上别致的亮银手镯。

2021-11-24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