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康美药业2018年经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报表出现重大错报?

不是重大错误,是明显的造假。懂会计的人都知道,帐上现金有近三百亿,银行存款当月余额肯定超过或等于这个数。老板再蠢他自已公司大概有多少银行存款是心知肚明的。这么大的数额说他不知道绝对不可能,可能的是串通造假欺骗股民,制造大白马的假象。

违背了会计这个职业最求真实的性质,300亿,这么多钱,这么多股民的辛苦钱就这样赤裸裸地被剥夺了,这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解决的事。法治中国,监察委、公安机关、证监会,应该会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结果。

一个累计收了4000万审计费的事务所在连续多年的审计中竟然出现如此缺乏专业水准的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造成伤害的事件,足见这事务所审计程序形同虚设,尽职调查无从谈起,中注协、证监会对这样的事务所应重罚,清出市场;对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吊销职业资格,罚他倾家荡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不足以杀一儆百。

已经不是简单财务造假了,是康美药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与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和合伙人合谋犯罪,是对康美药业股东财富赤裸裸的抢劫、盗窃。

货币资金,最基本的会计科目,也是最简单的科目,取得银行开户清单,对开户清单上面的每一个银行账户,包括今年注销的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很简单的嘛,估计是这那么简单,正中珠江给实习生去做了,并且都对实习生的工作底稿检查流于形式,肯定是这样。除了实习生的底稿检查流于形式外,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也有问题,估计也是流于形式、~……货币资金出现问题,或者是财务造假的冰山一角,底下的还有更大的问题。除了这一个企业外,中国的企业很多有问题,收入造假普遍存在,我是内部审计的,也做过外部审计。

这种中介机构应该让他倾家荡产永远逐出证券市场,中高层管理人员应该录入诚信系统,限制所有消费,用法律追偿投资者损失,必须迅速冻结公司,大股东,中高层管理者的所有资产

货币资金多报300多亿,这对于事务所来说,还有比这更容易发现的“错报”吗?

财务用的财务报表,货币资金是侠义的货币资金,只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到相关库存现金管理法规的约束,企业只能保持少量库存现金用于日常,剩下的就是银行存款了。 货币资金存在性的审计,很简单,企业的银行账户又不是很多,要求对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函证程序,而且这是测试存在性,不是完整性,即使企业给你开户清单不完整,也不会让注册会计师得出支持性证据。

审计是要对财务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你说没意见,公众信任你。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你经过审计,可能没发现,这是你的审计风险,但你不需要很高的职业素养,就能发现的,但你却睁眼瞎,说没发现,这甚至不能归类为“风险”。就像杂技演员高空走钢丝,有掉下来的“风险”,但如果你从18楼跳下,这不叫“风险”,叫自杀。

这一看就知道是上市公司治理层、管理层的财务舞弊,注册会计师这点职业怀疑、警惕性不可能没有;退一步讲,对被审计单位高层总要客客气气吧,他们轻描淡写一句话,成了两个会计不小心,普通人听了还好,你一个专业人员呢?就两个会计“不小心”,反映到报表上多报300亿货币资金,你的控制环境怎么样,内部控制是怎么运行的?进而总体影响风险评估,对收付款、销售、采购、投融资等项目的信赖程度也要打折扣。

《证券法》第69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1-11-29

2021-11-29